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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在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现场,生态环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以下简称新“公民十条”)。新“公民十条”强化对公众在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生态环境行为的全面深入引领,不仅为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更为实际的践行方向,而且对生态环境科技传播也提供了新动力。
新“公民十条”将“学习生态环境科学、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健康风险防范等方面知识”更新为“学习掌握环境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科学知识和技能”,增加了“从身边做起,从日常做起,影响带动其他人参加生态环境保护实践”,进一步明确了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价值引领作用,为公众理解生态环境科技指出了实践路径。从被动接受知识到主动学习掌握,再将科技知识内化为实践方法,参与环保活动和向他人传播,这就形成了完整的公众理解生态环境科技的传播链。
在当下这个信息充裕的时代,公众能够很容易了解到具体的知识点;但是如果不能活学活用,这些知识点就不能有效地指导环保行为。例如“不焚烧垃圾”这个知识点,对于大多数不亲自参与焚烧垃圾的城市居民来说,了解了这个知识点并不会对生活带来什么改变;但是如果人们知道了为什么不要焚烧垃圾、焚烧垃圾有哪些危害、治理焚烧垃圾造成的污染需要怎样的过程,并且能了解一些垃圾处理的科学知识和方法,那么就会有更多人在这方面具备了一定的科学素质,进而更好地做到不焚烧垃圾。科技在公众群体中传播得越明确、析理越清晰,权威准确的科学声音就会越响亮,美好生态环境和公众幸福生活的合法权益就越能得到强有力的保障。
新“公民十条”蕴涵着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背后的科学原理和依据。如今,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社会高度关心的话题,绿色发展、拒绝浪费等理念越来越内化为公众主动遵守的行为准则、道德操守和社会共识。公众对生态环保理念的认知程度提高之后,会更想知其“所以然”,更希望知道行为规范背后的科学性,了解规范要求基于哪些科学事实和科研结果、经过哪些科学验证、能够怎样用来澄清事实应对谣言。例如,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行为规范中增加了“不随意引入、丢弃或放生外来物种”,在生态学原理层面指出外来物种逸生的害处,加深了公众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概念科学性的认知和理解。这样的传播能够得到广泛信服、成为社会共识,实现从科技知识到思想认知再到行为规范的内化。
新“公民十条”传播了新时代科技革命趋势中与时俱进的科技创新理念。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学科交叉融合不断发展,科学研究范式发生深刻变革。“范式”(Paradigm)概念由美国科学史家、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出,认为科学革命的本质是范式转换,科学发展的历史是新范式取代旧范式的运动过程。进入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迭代工业文明,生态环境科学技术也要经历范式变革。随着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和研究的深入,科学技术也要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例如“双碳”需求、新污染物、环境问题的复杂系统性等,均能引起对以往生态环境科技范式的挑战,并催生新的理论观点和技术思路,进而引发科学革命。新“公民十条”将“优先选择绿色产品”改为“优先选择绿色低碳产品”,顺应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低碳技术的需求,鼓励公众通过选择低碳产品的行为推动低碳科技进步。增加“不用超薄农膜”的要求,则体现了全社会协同控制新污染物的需求,鼓励公众共同参与科学解决新发展阶段面临的生态环境新问题。
新“公民十条”将明确的科技原理和实践方法融入推进落实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中,使公众生态环境行为规范的科学性更明晰,能够更积极有效推动广大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掌握生态环境科技知识与方法的行动自觉,通过有效的公众科技传播提高全民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科技含量。(张懿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