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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以“守护绿水青山、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为主题的“法护生态三人行”系列在线普法直播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构建大宣教、大保护格局。
活动中,三位普法人员分别从公检法的不同视角讲述生态环保典型案(事)例,并通过共享法庭平台向全县23个乡镇、360个村社共享法庭及生态特设共享法庭进行同步直播。
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周锐首先以生态违法犯罪的种类、案别为主线,结合生动的图片,从“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领域保护出发,阐述了常见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其立案查处标准,并介绍了关于动植物的科普知识,警示大家遵法、守法,切记不要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随后,县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人员汪文静介绍了检察院公益诉讼的发展及职能,并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出发,以“案例展示+计算公式解析”的方式阐明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应承担的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汪文静还号召所有人行动起来守护生态环境,并利用现代数字方式——“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参与到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工作中,一同守护绿水青山。
最后,来自县人民法院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的余秀玲简要介绍了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的基本情况,并以一起盗窃杜鹃花刑事案件和一起非法占用林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例,指出一些看似寻常的行为背后所蕴含的犯罪隐患。两起案例对辖区群众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同时也提升了社会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近年来,我县公检法机关积极构建“法护生态”司法协作体系,不断提升生态司法保护水平,进一步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其中,自2020年12月成立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以来,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积极推进构建“新安江—千岛湖”流域跨省司法协作机制,为淳安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山区县范例以及建设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新安江模式”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了解,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前夕,县人民法院还印发了《淳安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报告》,向党政、人大、政协机关报告近几年来县人民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同步发布9起涉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