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近日就有听众在微信平台上咨询,他是乌兰察布市的户籍,属于低保户,没有缴纳社保,在呼市租房居住,想申请呼和浩特市的公租房,不知能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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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位听众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中心一位姓董的负责人,他告诉记者,不论是否是呼和浩特市的户籍,都可以申请公租房,但两者的申请条件不同。其中呼和浩特市户籍的低保户可以直接申请公租房,申请人为呼市户籍的非低保户须在呼市无任何形式的房产信息,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即5887元;申请人不是呼市户籍的,还需连续缴纳2年的社会保险。而咨询问题的听众是乌兰察布市的低保户,没有缴纳社保,因此无法申请公租房。
董副主任:咱们指的是本市户籍具有低保资格的才可以直接申请,外来的人员必须在本市交够两年的社保你才有这个资格申请,月收入必须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记者:那他这个情况在租住住房上没有什么别的优惠了?
董副主任:没有,看民政部门有没有这方面的政策。
记者:目前呼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以往相比有何变化?
董副主任:没有变化,按照《呼市公租房管理办法》里面规定的条件,本市户籍一个是无房,再一个就是家庭人均收入要在低保的7倍以下,外来务工人员除了以上条件以外,再加上要交够两年的社保。申请人都必须是年满18周岁。
公租房申请流程
那么,呼和浩特市公租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中心董副主任告诉我们,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所在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填写自我保证声明,并签订《委托核查授权书》。受理单位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和收入状况进行初步核查,在受理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应当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
之后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分别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情况和收入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呼和浩特市民政部门自收到转送的申请材料与审核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核对结果反馈至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审批,经审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应书面告知申请人。
最后,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综合住房状况和收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或所在单位,并在当地媒体发出相关公示公告,适时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特别提醒
在此我们也提醒大家,近期,有不法分子在微信朋友圈散布“呼和浩特市四大公租房想申请的跟我联系,倒计时开始”等不实信息。
对此,呼和浩特市住建局郑重声明:该信息为不法分子为谋取高额利益而发布的虚假信息,不符合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秩序。
住建局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谨防上当受骗。如已造成损失,请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住建局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手段的权利。
记者:凌 慧、文 菱
编辑:敖 琳
审核:赵 婧
监制:山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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