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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留言:我是一位在邓州就业的新市民,我老公也是,我们工作数年,于今年三月份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满心欢喜,也赶上了政府的好福利政策,当我们看到契税补贴一半的政策后很开心,刚好我们也符合条件,准备了资料也交给了政务中心办理部门可是资料上交很多天,却迟迟发不下来,想问下,该政策是否属实?属实的话为什么确又不落实?希望领导能为民做主。
邓州市相关部门8月21日回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邓州市税务局进行了认真查处。接到网友反映问题后,邓州市税务局高度重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经查,享受契税补贴程序如下:新市民在邓州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缴纳契税后,向房管中心契税补贴负责人员提交契税补贴申请表和所需资料(包括:商品房网签买卖合同、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民社保卡、学历证书、契税完税凭证、首套房证明等),并由房管中心负责人员审核后,所需材料统一由房管中心内部流转人社局、教体局、公安局等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新市民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后,契税补贴统一由财政局负责发放。
请网友按照上面流程耐心等待,也可向资料收集部门咨询办理进度。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五、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本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并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保的,以及对原籍不在中心城区,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邓的新市民,在邓州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可以享受所缴契税款50%补贴,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户每套优惠5000-10000元。
申请购房补贴由市房产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体局、市房管中心对购房补贴进行审核;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房产管理中心,由市房产管理中心将购房补贴支付到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提供的个人账户。(责任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税务局、公安局、人才发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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